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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杰出人才样本研究项目颁发纪念证书仪式暨第77期全国廉政法治研修班于2025年3月22日在京举行。廉政法治专家、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研究所原副所长姬广勤,国家教育部督学、北京大学教授、北京时代英杰经济文化院首席顾问熊胜忠,廉政法治研究专家、中宣部出版物数据中心退休干部张铁林,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央民大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宋才发,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杰出人物张荆,著名慈善家、中国首家青少年矫正基地发起人、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杰出人物傅广荣,刑事诉讼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人权法学博士后,中国十大杰出刑事辩护大律师李扬,北京时代英杰经济文化院院长李笑天,北京时代英杰经济文化院执行秘书长姜涛,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经济法治委员会法律智库专家、资深律师李志勇,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经济法治委员会法律智库专家、普法讲师张丹丹等80余人出席活动。
中央纪委纪检监察研究所原副所长姬广勤,国家教育部督学、北京大学教授熊胜忠,中宣部出版物数据中心退休干部张铁林等与会领导为入围杰出人物项目的人士颁发了纪念证牌,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央民大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宋才发对该人才研究项目做了点评。入围“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杰出人物”的著名慈善家傅广荣,入围“中国十大杰出刑事辩护大律师”的法学博士李扬律师发表了即兴感言。
北京时代英杰经济文化院院长李笑天、北京时代英杰经济文化院执行秘书长姜涛还为荣获2020-2024年度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学员朱以山、徐兴东、张记明、安国俊、高文玉、谭雄中、李宁燕、罗萍、蓝乙人、陈光清 、常艳红等颁发了优秀学员证书,表彰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活动、媒体传播和公益事业。
中国杰出人才样本研究课题组组长、北京时代英杰经济文化院执行秘书长姜涛对该人才研究项目进行了介绍。“中国杰出人才样本研究”系北京中才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时代英杰经济文化院在2023年夏天发起的专业领域杰出人才公益研究课题,已经在互联网公布了8期研究成果。北京中才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专业从事第三方人才职业评价机构,是中国第一家为杰出人才编辑《职业志》的人才评价与咨询服务机构。根据国家2018人才评价改革文件精神,鼓励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高端人才进行科学、中立、客观的评价。人才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和贡献,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度、知名度等指标。借鉴国际人才评价的基本原则,北京时代英杰经济文化院、北京中才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起了各个行业杰出人才样本研究项目,课题组对入围样本人物在专业领域的成就、知名度、影响力作出相对客观的陈述性评价。课题组通过互联网收集各个专业领域杰出人才信息,选取行业具有影响力人才研究样本20-50人,从而根据各项标准、权重进行二次筛选,公布该领域贡献和影响力前10名,寻找这些专业人才的成长、发展、提升、个人IP价值等成才规律,总结其成功经验,在互联网集中发布样本研究成果,为我国人才成长和人力资源研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样本。为了确保研究项目的独立性、公益性和公正性,该项目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不属于评奖和荣誉,不向研究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受任何机构赞助和个人资助。每期样本研究结果举行发布会,在互联网媒体上公布研究结果。
姜涛秘书长对“中国十大杰出刑事辩护大律师”人才研究样本的来源、几项基本要求和八个入围标准等进行了简要说明。课题组通过互联网收集到该专业领域获得社会评价较高的50余人业绩,选取其中10人作为该领域杰出人才研究的样本,从而寻找这些专业人才的成长、发展、提升、个人IP价值等成才规律,侧重样本人物辩护能力、辩护效果、专业度表现与行业示范价值,总结其成功经验,在互联网集中发布样本研究成果,以此促进我国刑事辩护事业的不断提升。“中国十大杰出刑事辩护大律师”入围名单如下(按照姓氏笔画为序):中国知名刑辩大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文昌;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明勇;2020年度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入选者、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著名刑辩律师吴丹红;多次入选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的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北京大学刑事诉讼法学博士、北京京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扬;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青;全国律师界十大新闻人物、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青松;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导,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顾永忠;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钱列阳。
著名慈善家、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杰出人物傅广荣发表感言:我从事社会慈善事业20年,主要救助一些重刑犯的子女,避免他们流落社会,误入歧途,我个人出资创立了沈阳儿童村、中国首届青少年矫正基地和全球第一家反家暴博物馆,曾经得到国家立法的重视,2019年12月国务院多部门联合下文,当时国家有50万这样的孩子纳入了国家管理体系,享受孤儿待遇。这个特殊群体来说,我们属于社会救助渠道,是国家主渠道的补充。这20年自己的最大感受是,这项事业非常有价值,但是我们也做得异常辛苦,遗憾的是全球第一家反家暴博物馆和沈阳儿童村被强拆了。不过,有苦也有乐,当我看到被我们教育、辅导,并帮助创业的孩子,他们有的上了大学,有的考上研究生,有的自己创业挣钱后又反哺社会,帮助其他弱势群体。今天,我有幸入围“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杰出人物”,这说明我们团队多年的努力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我也感觉自己的人生很有价值。
刑事诉讼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人权法学博士后,中国十大杰出刑事辩护大律师李扬发表感言,这虽然是一个人才评价项目,但是对于入围者来说,也是一个特别的荣誉。因为这是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人才评价,没有繁琐在申报程序,却有着严格的筛选标准,这项荣誉不应该仅仅属于我个人,也应该属于我们的律师团队,甚至包括许多在刑事辩护领域里面兢兢业业深耕的同行。在此,我们应该感谢为当事人付出的所有刑辩律师,同时也应该感谢那些在人生至暗时刻依然选择相信法律的当事人和亲属,正是双方还有媒体的共同努力、共同呐喊,才使得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得以实现。此外,虽然做其他项目也可以赚钱,比如我可以继续从事高校法律教育事业,但是我感觉内心有一种使命感,专职做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有时会有一种“救人于水火”成就感,希望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社会高度文明,犯罪率超低,天下无冤,中国也不需要刑事辩护律师,更不需要去评选刑事辩护大律师。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绝对是值得祝贺的。
著名公益人物、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杰出人物安国俊发表感言中说,我是金融学博士,不是法律界人士,进入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是出于一个意外事故,2018年我的儿子小宇泽在和家人一起旅游途中遭遇车祸,儿子在那场交通事故中失去了生命。后来我看到每年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数万起,就捐款设立了“宇泽慈心”专项基金,从此踏上推进儿童保护志愿者的道路。目前,“宇泽慈心”爱心传递项目已经影响到30个省份,举办了保护儿童安全出行公益活动的活动数千场,线上线下受益中小学生达数百万人。今后,我们会继续与各方合作,与责任家平台携手,用AI赋能,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的安全教育和法治建设,带动更多的慈善力量和社会组织,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希望能够通过平安出行课程的普及和系列图书的捐赠活动,提升中小学交通安全、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等安全教育水平和能力。联动教育、公益机构、公检法、志愿者等普法与司法援助平台,让更多孩子和家庭受益,从而扩大至儿童保护案件的司法援助工作,依法严惩儿童伤害类案件的拒执者。将科技创新、公共安全与儿童保护有效衔接,结合儿童安全守护者培训和志愿行动等,特别关注乡村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用爱与责任守护每一个孩子平安、快乐地成长。
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央民大法学院首任院长、二级教授宋才发对本次杰出人才评价项目进行了点评。他认为,主办方宣读的“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杰出人物”、“中国十大杰出刑事辩护大律师”的入围名单,并对人才研究样本的信息来源、基本要求和入围标准等作了简要说明。作为本次人才样本研究项目的见证人和点评人,认为专家组从立项角度,到筛选条件、入围标准和研究程序都是科学的、严谨的;所有入围人物都有大量的互联网数据支撑,人才评价结果是公允的、可信的、合法有效的。该人才评价研究项目也是非常有价值的,通过这些人物入围的事迹和社会贡献,可以看出行业人才成长的规律,对入围人物也是一种激励和鞭策。第三方人才评价是我国最近几年才逐渐兴起的一个新生事物,因为属于纯公益项目,与被评价人和所在单位没有任何利益关系,这样会更加公平、公正。因此,“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十大杰出人物”、“中国十大杰出刑事辩护大律师”的入围者都是行业翘楚。刚才法学博士李扬律师,著名慈善家傅广荣女士、全国儿童安全出行活动推动者、宇泽慈心发起人安国俊女士的感言由衷而发,她们的事迹突出、动情感人,作为中国杰出人才的评价可谓实至名归。
颁证仪式结束后,第77期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班同步举行,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委会副会长、北京工业大学法学教授张荆主讲了《民企困境与制度环境改善》,结合福建、新疆、四川、北京等地四个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强调抑制民企行贿与制度环境改善,阐述了民企的政治关联与法治保障等深刻的问题,同时,提出一些改善政商关系、降低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的策略和建议。
廉政法治研究专家、中宣部出版物数据中心退休干部张铁林主讲了《预防冤假错案的思考》,包括不该发生的冤假错案、冤假错案发生的背景、冤假错案的成因分析等内容,最后,提出遏制、杜绝发生冤假错案的若干建议:做到办案程序全公开;恢复庭审直播,所有判决书公开;完善现有的公检法权力制衡体制;完善侦察程序,从制度上杜绝侦查中的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废除关押嫌疑人的“指定居住”政策;改革中级法院二审考核评价制度,鼓励二审直接纠错改判;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再审、重审程序,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权力干预背景、有可能导致不公正判决的案件异地审理;应该把“疑罪从无”原则写入审判规则中,而不是停留在法治教育课堂上;必须建立对审判错误、造成冤假错案的终身追责制,提高办案人员办理冤假错案的成本;按照监察法对舞弊、索贿的办案人员进行严格立案查处;探索建立健全“错案第三方追责程序”制度。国家出台司法补救制度,四级法院均成立独立于员额法官之外的“法律专家委员会”,对本院审理有明显错误、瑕疵的案件转交社会组织的“法律专家委员会”复查、讨论,提出改判建议。这样可以弥补我国现有审判制度的缺点和制度空白。
天道法律智库专家、资深律师李志勇主讲了《企业经济犯罪预防》,通过一些热点案件分析,重点讲述了企业合规的重要性,还有企业常见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罪、非法经营罪、安全生产事故罪、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等的法条、立案标准、司法解释和律师辩护策略,并且对涉案当事人的脱罪心理和侥幸心理进行了分析。在分享非吸、传销案例的同时,还为学员分析了非吸单位犯罪中管理者和员工的职业风险,提醒刚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群体,不要受到所谓高薪的蒙蔽,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避免在不知不觉中因为公司违法经营,稀里糊涂涉嫌犯罪,失去自由。
天道法律智库专家、普法讲师张丹丹主讲了《民事诉讼程序与策略》,包括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与必要提醒注意事项;民事诉讼的原则:平等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调解原则、检察监督原则、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在线诉讼原则;民事诉讼的流程;执行程序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与漏洞;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民事诉讼的起诉或者应诉策略等内容。
民意网主编、著名法务咨询师朱以山主讲《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诉讼策略》,知名高级法务咨询师、民意网主编朱以山做了《信访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应对策略》主题分享,从行政诉讼的定义讲起,重点强调了信访与行政诉讼的几点区别:(一)大的信访包括行政诉讼,属于行政程序;行政诉讼是公民到法院的一种信访,属于司法程序。(二)信访的受案范围广,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对比较窄。(三)行政诉讼的处理程序比较严格;信访的处理程序比较灵活。(四)信访对时间没有严格要求,行政诉讼对时间有严格的要求。最长20年,最短15天。(四)信访程序是三级终结制度,行政诉讼是二审终审程序。(五)信访主要依据是政策,有人治特色;行政诉讼依据的是法律,属于法治范畴。(六)从社会文化心理分析,中国老百姓普遍存在“青天情结”,有些群众迷信权力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不相信法律可以解决自己的疑难问题,这是中国民众法律意思淡薄的主要问题所在。正因为如此,朱以山特别提示公民和民营企业家,应该从法治思维的角度,正确运用信访和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诉讼比较正规、可靠,当事人通过行政诉讼,拿到终审判决后不满意的,还可以通过信访救济。
最后,西北大学客座教授李笑天为学员现场解说《从法律角度看赏析法治题材电影》,通过电影情节,总结出法律人和普通人都应该具有的最重要的三个思维:法律思维、证据思维、成本思维,个人之间、法人组织之间任何经济利益纠纷、公民侵权纠纷等,不管是通过调解,还是仲裁,还是诉讼,都离不开这三个思维。法律思维是遇事考虑法律上的安全性,依法办事、依法***、注重法律事实与法条的衔接。证据思维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四大类诉讼案件都要看证据,合情合理,没有证据不一定得到法律的支持。任何纠纷都涉及利益的得失,所以,无论通过什么手段和途径,除了合法,还要考虑时间和经济成本,还有漫长的解决过程中付出的巨大的精神、心力内耗,必须考虑是否值得,这就是成本思维。但是,也希望以案释法,以百姓关注的指导性案件推动司法、执法的公平正义。(法治中国主编:刘连胜 小记者:张天一 摄影:王博生)
供图:作者/或供稿单位授权
编辑:刘伟 选稿:共工新闻社上海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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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刘连胜 张天一 于 2025-03-23 15:34:43发表在中视快报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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